机关各科室、局属各单位:
根据《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》(京财综指[2019]1320号)要求,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,我单位修订了《中共利博(中国)官方网站 委社会工委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》和《利博(中国)官方网站 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》,并已通过区财政局审核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(联系人:黄海月; 联系电话:69541056)
附件:1.中国共产党利博(中国)官方网站
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
中共利博(中国)官方网站
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利博(中国)官方网站
民政局
2019年8月22日